一、案例情况
林先生已婚已育多年,之后与郭小姐在内地非婚生育一孩子。林先生在这个孩子出生后获得了香港永居身份,经过双方协商,孩子归林先生抚养,并打算让孩子申请投靠父亲前往香港生活。在申请时出入境要求一定要林先生的原配签字同意,但多次沟通后原配都坚决不配合,导致孩子的申请不被受理。
二、当前诉求
在林先生的原配不同意不配合的情况下,为孩子申请单程证移居香港。
三、相关法律法规

《前往港澳通行证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未满18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四、处理结果
孩子成功申请单程证前往香港定居。
五、经验分享
林先生与郭小姐的孩子申请投靠父亲移居香港,出入境却要求林先生原配签字同意,是认为其作为孩子的继母具有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林先生原配仅作为名义上的继母,并没有承担过抚养教育的责任,未与孩子形成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以及义务,对孩子没有监护资格。如果因林先生原配不配合签字就拒绝受理孩子的单程证申请,这变相阻碍了林先生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也损害了孩子的权益。
与此同时,郭小姐依旧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林先生与郭小姐的孩子申请投靠父亲移居香港,只需要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见,交验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无需第三人签字同意。因此,不需要林先生的原配签字同意,通过提交郭小姐的同意书等相关材料和证件,经当地出入境依法受理和审批,林先生与郭小姐的孩子成功申请单程证,投靠父亲前往香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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