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亲属申请移民,首先第一道关卡就是130的填写,如果填写不当,或者有缺漏,有可能收到补材料的通知,严重的甚至有可能导致申请被拒!在填写时一定要反复核对,信息要正确填写的同时,还要注意一些问题的回答是否有冲突。

在I-130移民申请表格中,有一项问题是需要填写受益人计划转身份/面试的地点。如果申请人在表格上选择了在广州面谈,那后续还能再去美国转身份吗?
答案是可以的!

01、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如果130已经递交,还没有蕞终的结果,合法入境之后只要满足递交的资格,就可以直接准备485的申请材料并递交,与130上填写的“广州面谈”并不冲突。

美国绿卡申请,I-130表格上填写在广州面谈,还能去美转身份吗?

2)如果130已经批准,案件已经收到NVC的NoticeofImmigrantVisaCaseCreation,即使申请人已在美国,已经递交了485申请,在485还没有批准之前,还是建议每年与NVC保持联系,避免案件因为在NVC一直没有动,导致案件退回移民局,甚至案件被取消,影响到485的审理!

3)如果NVC已经审结,那么就要和领馆保持联系。

02、如果是130填写了在美国转身份,还可以在中国面谈吗?

如果一开始在I-130申请表格上是选择了在美转身份,那么后续想回广州领事馆面谈,这时案件就不会再去到NVC阶段,自然也不能自动的来到中国领馆面谈的环节。如果申请人没有美签,没办法合法入境美国,必须将案件转到美国境外的领馆面谈,就需要在130批准之后,额外递交一份I-824ApplicationforActiononanApprovedApplicationorPetition,说明要求将案件转到中国。

▲(I-130批准信中对于需要递交I-824的说明)